很多当事人以为“不服行政决定就能直接去法院起诉”,其实不然。与征地拆迁领域类似,部分行政争议依法必须先申请复议,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(即“复议前置”)。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中,我们只代理原告、申请人一方。
一、复议前置的法定情形(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)
-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(如交警现场罚单);
- 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不服(如举报后机关不查处);
-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;
-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复议管辖(第二十四条)
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,一般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;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服,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。需注意自然资源权属等法定特例情形。
三、程序把握
- 复议申请期限一般为六十日;
- 误把“复议前置”案件直接起诉,法院会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,耽误期限;
- 对复议决定不服,再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(法律另有规定除外)。
常见问题
所有行政案都要先复议吗?
不是。只有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列举的几类(当场处罚、不履职、信息公开等)及法律明文规定的才需复议前置,其余可直接起诉。
复议前置案件我直接起诉了会怎样?
法院会告知先申请复议;若已立案,可能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。务必先走复议,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,避免超期。
很多當事人以為“不服行政決定就能直接去法院起訴”,其實不然。與徵地拆遷領域類似,部分行政爭議依法必須先申請複議,對複議決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訴訟(即“複議前置”)。在行政訴訟與行政複議案件中,我們只代理原告、申請人一方。
一、複議前置的法定情形(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三條)
- 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(如交警現場罰單);
- 對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申請不服(如舉報後機關不查處);
- 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機關不予公開;
- 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複議管轄(第二十四條)
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行政行為不服,一般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複議;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服,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複議。需注意自然資源權屬等法定特例情形。
三、程序把握
- 複議申請期限一般為六十日;
- 誤把“複議前置”案件直接起訴,法院會裁定不予立案或駁回起訴,耽誤期限;
- 對複議決定不服,再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起訴(法律另有規定除外)。
常見問題
所有行政案都要先複議嗎?
不是。只有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三條列舉的幾類(當場處罰、不履職、信息公開等)及法律明文規定的才需複議前置,其餘可直接起訴。
複議前置案件我直接起訴了會怎樣?
法院會告知先申請複議;若已立案,可能裁定不予立案或駁回起訴。務必先走複議,對複議決定不服再起訴,避免超期。
本文所述为行政诉讼、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一般性法律程序与适用介绍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个案的处理方式、起诉期限与证据要求须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,请勿仅凭本文自行处理。
閱讀提示本文所述為行政訴訟、徵地拆遷等領域的一般性法律程序與適用介紹,不構成針對具體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個案的處理方式、起訴期限與證據要求須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判斷,請勿僅憑本文自行處理。